2011年7月18日 星期一

法庭見





這照片是 2009 年夏天騎車環德時,在一段彩繪的柏林圍牆邊拍下;內容大概是題獻給受苦的德國女同志,文字記述 1990年圍牆倒塌之際,一段針對同志被無禮冒犯的紀念。



德國人的誠實規矩、一板一眼,見諸生活與文化等不同面向;由此細微處出發,世事萬物之是非、黑白,明顯而清楚。如此按部就班、實事求是的民族性,其所匯聚之力,最柔細者化為音樂、藝術上的細緻與平衡,亙古以降寬慰人心;而至為剛強者,最近者如二十年前表現在爭取和平自由、奮力推倒柏林圍牆的勇氣上,亦可見一斑。



最近德文課的內容,讀到一般刑事法庭上各種角色的配置與職司,很有意思。對我來說,即便是中文,這些法律文字仍嫌冷僻艱澀,何況德文;然而,透過條理分明的介紹,卻讓人更相信這世間仍存在一種守規矩、講道理的可能。這短文以一個公訴的竊案為例,它這樣說:







Strafprozess 刑法



Einem Mann ist Geld gestohlen worden. Er geht zur Polizei und zeigt den Diebstahl an. Es gelingt der Polizei, den Dieb zu finden und zu verhaften. Der Dieb wird in das Untersuchungsgefängnis eingeliefert und dort zuerst vom Untersuchungsrichter vernommen. Dieser übergibt das Vernehmungsprotokoll dem Staatsanwalt, der Anklage wegen Diebstahl erhebt.



【版主中譯】:
有個人的錢被偷了,他到警察局報案。警察順利地找到竊賊,並將他逮捕。竊賊被送到監獄,並在那兒接受「初審法官」的審理。初審法官將竊賊的審理紀錄交給檢察官,接著由檢察官對竊賊依法提出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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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 einem bestimmten Termin lädt das Gericht den Angeklagten und die Zeugen zur Gerichtsverhandlung. Diese ist öffentlich, jeder kann zuhören.



【版主中譯】:
審判案件的法官傳喚了被告與證人,上法庭進行審理。那是一個開放的場合,任何人都可以入庭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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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 Zeugen werden einzeln aufgerufen. Der Vorsitzende ermahnt sie, die Wahrheit zu sagen, nichts zu verschweigen, denn sie müssen später ihre Aussagen beeiden. Dann müssen die Zeugen den Gerichtssaal wieder verlassen und draußen auf dem Gang warten. Jetzt wird der Angeklagte nach seinen Personalien gefragt und über seine Tat vernommen.



【版主中譯】:
接下來,證人逐一被傳喚。主審法官告誡他們不得隱瞞,要說實話,緊接著他們還必須為自己證詞立誓。之後,證人們離開法庭,並在庭外走廊等候。接著,輪到法官詢問被告的個人相關資料,並對其犯行進行審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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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ch seiner Vernehmung werden die Zeugen einzeln hereingerufen und müssen ihre Aussagen machen. Sie bringen damit die Beweise für die Schuld (oder Unschuld) des Angeklagten. Wenn der Angeklagte seine Tat gestanden hat oder vom Gericht überführt worden ist, ist die Beweisaufnehme abgeschlossen. Jetzt hat der Staatsanwalt das Wort. Er schildert dem Gericht in seinem Plädoyer noch einmal die Persönlichkeit des Angeklagten, und wie die Tat geschehen ist. Dann stellt er den Strafantrag.



【版主中譯】:
在被告的審理過後,證人們又逐一被傳喚入庭作證。他們帶著被告犯罪 (或清白) 的證據入庭。當被告自己供認其罪行,或由法官證明其罪責成立,此聽證過程即告結束。接著,便由檢察官發言。他在起訴內容裡,再一次向法官描繪了被告的人格特質,以及此犯行發生的過程。然後,檢察官便向法官提出被告的「刑事訴訟起訴書」。







Nach dem Plädoyer des Staatsanwalts nimmt der Verteidiger das Wort und versucht das Gericht zu überzeugen, dass der Angeklagte eine milde Strafe verdient. Der Angeklagte hat dann das „latzt Wort“. Meist bereut er seine Tat und bittet um ein mildes Urteil.



【版主中譯】:
在檢察官起訴後,輪到被告的辯護律師加以陳述。他試圖舉證來說服法官,被告理應可以得到一個較為寬容的判決。接著,由被告進行最後的陳述。這時,被告多半後悔自己的犯行,並請求法官能給自己一個寬容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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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n zieht sich das Gericht zur Beratung zurück. Nach kurzer Zeit erscheint es wieder im Gerichtssaal, und der Vorsitzende verkündet das Urteil. Danach begründet er, warum das Gericht zu diesem Urteil gekommen ist. Zum Schluss fragt der Vorsitzende dem Staatsanwalt und den Angeklagten, ob sie dem Urteil zustimmen oder ob sie Berufung einlegen wollen. Dann ist die Gerichtsverhandlung beendet, und der Vorsitzende schließt die Sitzung.



【版主中譯】:
現在,由法官退場進行協商。不久,他們重回庭上,並由主審法官進行宣判;接著,主審法官對於宣判結果提出解釋。最後,他詢問被告和檢察官,是否同意判決,或者要提出上訴。然後,主審法官即宣布這一次的審理結束。

【文章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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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段我們在高中公民課本或任何法律常識讀本裡會讀到的敘述一般,一個刑事法庭上的搬演過程,如實地在我們的眼前呈現。可是,這內容讀起來似乎又顯得有點兒笨拙。是的,那些乍看之下體會到的笨拙之感,正是文章的關鍵所在。你可能會想:這些證人怎麼這麼笨?法官叫你誠實,你就誠實?只因為你的證詞稍後得摸著聖經,向上帝立誓負責?而被告的罪犯,怎就得如此乖乖認錯就範?辯護律師和檢察官兩造的攻防在哪裡?那些美國影集裡,尋常見的爾虞我詐又在哪裡?沒有一番論辯的激盪,這一切豈不無趣又乏味?



針對這些疑問,某種程度來說--是的,這過程的確不如戲劇裡上演的精采。可是別忘了:文章中這竊賊是真做錯事、被舉發了,所以循著法律程序,一步步在依法、依理的狀況下,得到該有的懲罰。證人,不管是不是對上帝立了誓,本就該誠實不諱、不能有所隱瞞,否則法庭與自己良心上的正義又在哪裡呢?文中的竊犯,已因自己招認或被證人舉證有罪,自然只能在其辯護律師的申辯與自身懺悔的態度裡,尋求法官從輕量刑的一絲可能;而到最後,法官還是依法、依據天賦之人權,詢問了檢察官與被告對於上訴的意願;因此,整體來說,這樣的刑事法庭推演,才像是一個合法、守序的世界所該有的樣子。







法律,是人制定出來的;法官,則是執行法律的公正裁判者。當我們看慣了身邊的爾虞我詐、政論名嘴或新聞記者輕易地當起執法者,或對於戲劇裡誇張的法庭攻防習以為常,就會漸漸覺得誠實負責、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像是一件笨拙而可笑的事。法律的制定或實踐過程裡,當然有不少值得商榷與改進之處,但這是行政與立法者的專業,我們可以透過合法的管道,敦促他們進行修改;至於對職司法庭的法官、檢察官、律師、告訴當事人,乃至我等一般民眾,所能做的,其實就是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期在可能的範圍裡,為自己伸張正義。很可惜在我們這個新興國家的社會裡,找不到幾個笨拙守分、誠實負責的因子,嗅不到幾許守法、按部就班的氣息,因而光怪陸離的法庭判決時有所聞。



在我的教學過程中,常需要排解孩子間的種種糾紛。我承認,自己是一個耐心不足卻又想做事果決、以理服人的老師;因此常常地,事情在我接手處理之後,不但沒有變好,反而弄得自己也烏煙瘴氣,一時之間情緒跟著打轉、難以及時抽離。不過,我還是告訴自己,應當更努力、更有耐心地讓每個孩子擁有充足說話與論證申辯的機會,並在兩造 (也許是多造) 一而再、再而三的敘述過程中,設法讓孩子們了解誠實與負責的重要,縱使老師可能不是一個好的法官,也要試著讓孩子們知道這世間的確存在一種守規矩、講道理的可能,像我閱讀的德文教本裡所揭示的那般。












2011年7月11日 星期一

拜託,別按「讚」!





當你看到這篇文章,我親愛的朋友,拜託,請先別急著按下「讚」,因為我有些話想說。或者這樣吧,我應該先問:每一天,你花多久時間坐在電腦旁?在這些寶貴的時間裡,又有多少分分秒秒隨著網路漫遊而消逝?一旦啟動了滑鼠,進入任何一個朋友的臉書,或者任何一個陌生人的部落格,看了一張照片、一則故事,或者一篇文章,你花了多久時間思考才按下「讚」?



讓我猜,全球數十億網民,各種語文、各色人種,要按下一個「讚」,平均時間應該少於 10 秒吧?或者更短, 5 秒? 1 秒?……呵呵~~我不知道。不過,當你按下「讚」的同時,是否想過:它真的「讚」嗎?真值得你花生命裡珍貴的短短數秒,甚至不經思索,就這樣毫不遲疑地按下去?還是這「讚」,根本不是「讚」(excellent),而只是「好久不見」、「hi」、「hello」或者是「come on」、「Don’t be silly」的代稱?



以我部落格裡的文章為例,它們當中沒有任何一篇,完成的時間低於 5 個小時;即便文章短而精練,它大概也曾在我腦海裡蘊釀、盤桓了好長一段時間,終能下筆面世。如果這樣的產出,換得了歷時 10 秒的「讚」30 個 (註:30個可能不算少喔,而且整體「按讚」的時間總和長達 5 分鐘)──然而, 5小時 vs. 5 分鐘,請原諒小弟不成熟的個人觀點:這樣的「讚」, 對我這個用心修照片、寫文章的人來說,似乎並不夠「讚」啊!







請別挑剔我的想法老古板,我當然知道「讚」這個字,在現今快速的網路世界裡,顯示了甚麼樣的文化意涵。所以,你當然也不用太認真思索我以下的問題──除非你會有興趣,想聽聽看我怎麼想──說真的,我對於按「讚」這個行為,有些疑問,我的疑問是:首先,當你在我的文章上頭按下「讚」,是否代表你真讀完了它?(學過速讀,一分鐘可讀完數千字的朋友不在我的疑問之列) 其次,文章真的「讚」嗎?怎麼個「讚」法?到底有多「讚」?「讚」的地方在哪裡?最後,假設它真的「讚」,每句話都講到了你的心坎兒底,除了「讚」,怎麼不給我這個辛苦為文的作者幾句鼓勵,或任何表示認同的話?



是我太嚴肅了嗎?不過是按個「讚」,反正就是挺你咩,而且大家都這樣按啊,你少正經八百了,小心我等等就把「讚」給收回來!>< 呃……這樣說吧,我倒覺得要麻煩你把「讚」收回去,浪費你生命裡寶貴的兩秒,我實在有點兒不好意思;但,把「讚」收回,或許不失為一個你目前立刻可做的好主意啊!我的意思是:或許等你哪天比較有空,能平心靜氣坐下來,喝杯茶,並用二十分鐘好好閱讀我的文章、跟著我的思緒上天下海,最後,再發自內心的賞給小弟一個「讚」,那時,我應該是會更開心吧!相較之下,若你對於我講的內容不甚了了,只為了告訴我你很挺我、百忙之中還記得來拜訪我的部落格,更順便慷慨地送我一個「讚」──後者我仍然感激,但說真的,我其實不太需要啊!







記得兩年前的夏天,騎著單車在德國旅行。當時,扣掉每天平均 80 到 100 公里的疲倦,我還得日日花上四、五個小時整理照片、文章,讓一路 follow 我旅行的家鄉朋友們,天天都能知道我遇到了甚麼鮮人奇事。那段時間,每天總有超過 200 人點閱部落格;記得其中有一日,我在北海大港漢堡吃了塊冰魚三明治,還在一天之中擁現了七萬人次的點閱潮。我承認,那天著實嚇了一大跳,甚至直到今天都還有一點兒暈陶陶的虛榮;不過,我其實心裡清楚:那篇又長又囉嗦、用盡生命氣力換來的文章,並沒有幾個人認真看完。這麼高的點閱率,只因它是當日無名小站旅遊類的排行第一名,只因文章裡夾雜幾張生猛有趣的照片,或者因為太多人加入了連結,一傳十、十傳百,最後,七萬人裡頭的六萬九千九百人,點了,就只是點了,也或許,不待圖片與螢幕跑完,它就被打「×」了──被快速打「×」,關掉視窗的同時也意謂著:這文章,可能一點兒都不「讚」!



當這樣想的時候,不管這篇文章被多少人點閱過,或者獲得了多少個「讚」,身為作者,我不免是有點失落的。不過請別誤會,我自然不是愁於自己的文章只能孤芳自賞,更非對自己的文筆失去信心。話說小弟從小到大得過的作文獎項無數,何況這些文章、照片與背後的閱歷、心得,更非無病呻吟、插科打諢的玩笑話語,相反地,它們總是帶著誠實的真感情。既然如此,不好好細讀文章是看倌們的損失,我有甚麼好「失落」的呢?或者,應該這樣說:當這個世界按「讚」的速度愈快,愈讓作者感到莫名的失落。



反映在網路使用的生態上,這「讚」,既快速又廉價;反映在友誼與日常生活裡,這「讚」,既粗心也不體貼;反映在對下一代孩子的教育上,每個「讚」,不啻快速而如出一轍地教孩子不用細細學習、耐心品味,因為它只像聊天室上的綠燈──給你一個「讚」,有如我人在線上,燈隨之而亮起。燈亮起,表示我在線上;我在線上,便可以毫不猶豫給你十個「讚」、百個「讚」。我其實無意挑剔別人使用網路的模式與習慣,不過,請恕我直言:儘管按個「讚」只需耗時 2 秒,日復一日,積累了千萬個「讚」,仍使得你浪費了最寶貴的時間與生命;相較之下,花上半天時間狂打遊戲、弄得腰痠背疼可能還值得些,因為那至少得到了情緒短暫而暢快的發洩與釋放。







前陣子我送給四個將畢業的六年級孩子一人一本英漢辭典,那是市面上目前收錄最詳實,足以讓他們用到大學而有餘,厚達千頁的辭典。送書彼時,我花了一些時間帶他們參看字典之前的「凡例」,以及字典裡各種縮寫、圖例與符號的用法,最後我用幾個字當例子,一一帶他們看字的詞性、解釋、例句,並要他們學會如何「徹底」地使用這本大字典。我當時在想,如果他們願意天天像我教他們的這樣做──我只是說如果──那麼這些將升上國中的孩子,只需半年,英文程度就會跟個高中生沒兩樣。話說回來,如果每個孩子都「慢」得下來,別說他們自身前途,甚至圍繞著他們的人類未來,還有甚麼好憂慮呢?



高中畢業時,班導師在畢業紀念冊上頭這樣寫著:「把意念沉潛得下,何理不可得?把志氣奮發得起,何事不可做!」短短幾句話,影響我至為深遠;我想,老師當年寫下這段話,內心必定期待深長。二十多年前還沒有網路,不然老師這段話,或許可以得到一萬個「讚」!生活中每個故事、每段風景裡,網路裡的每張照片、每篇文章背後,其實都大方伸出了手,要創造一種溝通與了解的可能;但是,每一個滑鼠底下漫不經心的「讚」,或許都在這種可能即將開啟之前,禮貌而客氣地關上了溝通的門。好朋友之間隨意按個「讚」,衝衝人氣、聊表關心與問候,現代人嘛,自然無傷大雅;然而,我多麼盼望我教過的孩子們,或任何一個能看懂我文章的年輕朋友,務必慢下來、細心看,等你真覺得這篇文章頗有見地、不虛枉你花了寶貴的 20 分鐘看它,然後,再按下你的「讚」。
















2011年6月24日 星期五

嘉禾里冠軍





最近我的員工很努力地試做了世界冠軍麵包師傅吳寶春先生的「紅酒桂圓麵包」,幾次下來發現品質還不錯;他自己覺得頗有心得,也陸續賣出了一些給身邊的好朋友,算是廚房新開發的最好產品之一。



有別於吳寶春在桂圓麵包裡加入糖蜜,我們加的是蜂蜜,另外就是紅酒和核桃。龍眼乾的部分,先是同事免費提供自產的煙燻桂圓乾,這是自種、自製的有機龍眼乾,又香、又好吃、又低糖,讓我們興奮得不得了;後來用完了,我們在市面上找到一款也還可以,就可惜少了一點煙燻香和手工的溫暖。



吳寶春當年憑這款麵包獲得世界麵包比賽的亞軍,我們不敢自稱這款新產品叫「冠軍麵包」,不過因為我們住在南投市的嘉禾里,除了幾家超商,這裡沒有麵包店,所以要獲得「嘉禾里冠軍」應該沒問題,呵呵~~







對於只有一個員工的廚房,每天要做甚麼麵包,似乎都由手邊現有的訂單來決定;也因此,只要有朋友訂購了口味特別的麵包,經由我的夥計試做成功,它就會順理成章變成我們的產品之一。意思是說,好像每一種新麵包、新蛋糕,都和我們默默地有著一份機緣,當有人想吃、我們也有時間試做,它就這樣誕生了。同事提供給我們的桂圓乾,是由家裡的公公、婆婆辛苦種植、烘焙而成,他們烤焙當時,一定不知道這一批桂圓,到最後會進到歐式麵包胖胖的肚子裡,除了感謝同事家兩位長輩,這也是一份令人珍惜的難得機緣。







至於前陣子試做的一大批「吐司」也是,夥計本來對鬆軟的吐司總帶著敬畏之心,輕易不敢嘗試。在一方面堅持不添加化學成分,一方面又要它鬆軟可口的情況下,他硬是挖空心思,用了三種工法,以長時間的發酵、確實不馬虎的原料,換取了他自覺得滿意的成果(這些工法在前一篇文章《可喜可賀之事》中談過)。可惜的是,這樣費功夫、耗時間、用料實在的做法,成本亦高得嚇人,不太可能跟市面上全由機器代勞的吐司一決高下,可謂一點市場競爭力都沒有;但幾經考慮,我們還是得提高價格,把它列為廚房客製化的產品,訂購的數量要能烤滿爐才做,這樣也才不致於血本無歸。而或許,這也是一種跟客人、跟麵包之間特別的緣分,這些在酒香、麵糰裡默默發酵的果乾,每一口客人吃進嘴裡的香醇,都是緣分。







所以結論是:我們賺不到甚麼錢,應該會是一種常態,哈哈!前幾天,有個也認識我廚房夥計的同事問我:「你說生意不好,可是欠款不是還得差不多了嗎?」他是指我們當初借的 20 萬,在廚房開張半年後,還到剩下兩萬這件事。我苦笑回道:「呃……那大部分還是用老闆學校的薪水去還的~~」看來我們跟錢的緣分,比起跟客人與麵包之間的緣分,略遜一籌啊~~ ^^ 這也就是說,我和夥計兩人,一點兒都算不上是做生意的料,他平常雖然忙得要命,但在只有一點點利潤的情況下,只能暫時依靠老闆的老闆──教育部所屬的中華民國政府──勉勉強強撐著。



不過沒關係,老闆我可是很有遠見,我知道我們還要走很遠、很遠的路,或許以後我們還有可能朝著開麵包民宿的方向邁進;所以呢,現在用一點點錢,換來這許多和蛋糕、麵包與好客人之間的緣分,我們還是覺得相當感激。所以,朋友們無需為我們感到憂慮,上天待我們其實不薄。最後,我要誠實的說:雖然我平常不敢單吃桂圓乾,但把它揉進麵糰裡,這麵包,真是好吃!
















2011年6月18日 星期六

心上的花





畢業典禮那天,收到許多小朋友送的花和小禮物。



我是兩個畢業班其中一半孩子中年級時的導師,但當時因為教室重建合班上課,所以兩班的孩子我都熟。並非畢業班的導師,典禮結束雙手卻捧著滿滿的花離場,有個熟識的家長打趣我:「怎麼你也有這麼多花?」這使我頓時有一點兒難為情,同時又帶著一點兒沾沾自喜的虛榮。



典禮前一天,我對某些孩子耳提面命:「花很貴,不要浪費錢買一大束花,你就算送老師一張卡片、一枝花,老師一樣很高興!」手裡抱著這些孩子與家長們花大錢買來的花,我在想:老師哪裡需要你的一枝花?你平安快樂的長大,那才是老師更期盼的啊!











在這個學校多年,我總是帶中年級。以老師的觀點來說,中年級比較好帶:他們沒有低年級那麼笨、那麼ㄌㄨˊ,卻也沒有高年級那麼有主見,那麼接近一個不討人喜歡的叛逆青少年。以學生的立場來說:他們剛從低年級升上來,一個個還像幼稚園超大班的小娃娃,需要老師像褓姆一樣的,不時給予關愛;另一方面,也有些人急於想擺脫低年級的蠢笨模樣,向高年級看齊,所以常常眼高手低,凡事帶著一點未經思索的自信和豪氣。



但對我來說,我始終把學生抓得緊緊的,該這樣就這樣、該那樣就那樣:對於這些中年級的孩子,我務需盡快改掉他們低年級時的依賴、嬌寵,但一方面又必須讓他們淺嚐一點點兒邁向高年級大孩子的自由甜頭。所以,兩相比較,中年級真的好帶嗎?外人來看其實隔了一層,我自己覺得中年級才真正是一個孩子從顢頇轉成講理、從依賴轉成獨立的重要關鍵。而或許我更應該這麼說:沒有哪個年段真正好帶或難帶,一旦花了心思、捲起袖子進了廚房,每一輪兩年的時光,一樣荊棘處處,輕鬆不得。











在中年級這一段,有幾件事我很堅持。首先,我希望孩子們要能聽別人好好說話,並要學習講道理,把想法如實陳述給別人聽。有許多時候,我承認自己的確沒有管控好情緒,要孩子講理,自己卻蠻橫不講理;不過多年來,我應該還是有進步的,如果孩子們與家長仍然覺得我霸道、嚴格、難以親近,我想只是我把標準提高了,正所謂「取法乎上」,但用意總是良善,期待總是深遠的。



其次我會希望孩子要開始對自己負責。讓我用來「幫助」他們對自己負責的手段,諸如:要學會打點自己的生活、秩序、整潔,中餐要吃一定分量的飯菜、不可以延續低年級的小孩子脾氣;做錯事情要勇敢承認,不可以找一大堆理由搪塞、甚至欺騙父母、欺騙老師;如果行有餘力,必須將對自己的負責,推己及人,變成幫助別人的動力,讓自己和同學都能變得更好、更進步。



除此之外,我會在中年級加強閱讀和寫作,我希望自己教過的孩子,語文能力不能太糟糕,因為在小學階段,語文是一切學習的基礎。那你一定想問:這麼多高遠的目標,小孩做得到多少?我必須誠實的說,做得到我要求的其實不多,且大體上看有逐年退步的趨勢。但我很清楚,這是我身為一個老師及持續我教學生涯所不能退讓的原則及信念,學生能做到多少我的要求,是他的福氣與造化,但我絕對有責任在帶他的這兩年裡,讓他知道學習的歷程該當如此。











所以大部分時候,我的愁緒多於笑容;在每個兩年漫長的日子裡,我的憂慮多於寬慰;在與他們朝夕相處的時光中,瑣碎繁複的叮嚀大於放手信任地冷眼旁觀。我知道要帶好一群孩子,當然不會只有我自己堅持對的帶法;有時走到沒路了,沮喪失措了,回頭才知是自己過於頑固,彈性不夠。但追溯自己的成長歷程,還原自己人格被塑造的過往時光,也許我無法在孩子面前展現完美無瑕的人格,足任他們的人師、經師,但至少,我相信自己走在大致還算正確的路上,或多或少幫助了一些孩子的成長。



也因此,我特別期待孩子脫離我的手心之後,有更好的轉變。所以當他們升上高年級,我往往會從旁投以關注。當我知道某個孩子,換了一個老師,原來在我手上那些壞習慣逐漸改善,我會感到如釋重負;相反的,看到我帶過的孩子,換了一個老師、升上一個年級,卻丟失了原有的好習慣、偏離了該走的路,我只能一旁著急、無奈,不比他現在的老師好過。如果說「一日為師,終身為父」這樣的話還成立,我相信,每教過一個孩子,我的心頭的確多了一份對他長遠的擔憂;這擔憂,可能轉好、可能轉壞,但始終會在心上,成為長久的牽掛。











看著這些花,典禮之後我對身邊長年帶低年級的同事感嘆道:「小孩一個個長大了,我們這些中年級、低年級的老師,看到的孩子們,永遠都是存在某一個久遠時空裡的幻象。」雖然這些幻象,偶爾會幻化成笑容,來到闊別已久的心頭與自己相見;但大多數的時候,它就只是一個曾經存在的小小悲傷和歡愉,與自己永不得重逢,像每一滴酒,回不了最初的葡萄。或許低年級的老師,感觸會比我更深刻吧,呵呵~~因為在他們心裡的幻象,一張張可都是最童真稚嫩的笑顏。



所以,真的,不需要花大錢送老師這些昂貴的花束;花會謝、禮物會蒙塵,它們跟你們一樣,最後都會只是幻象。但你始終要相信:老師當年對你發脾氣、堅持要你做到的那些瑣瑣碎碎的事,那些看起來老掉牙的做人的原則、學習的方法,它們都將伴著你,成為你生命裡最珍貴的一部分,而這些,是不會輕易變成幻象的。當你將來哪一天,帶著這些老師給過你的「武器」,從戰場上回來看看我,我才能將自己的憂慮稍稍放下,而眼前這些花兒的美也才有了真正的意義。












2011年6月14日 星期二

可喜可賀之事





最近麵包的生意奇差無比,蛋糕小達人一個月的盈餘,連一般勞工的最低薪資都不到;我則是學校工作太忙,顧得了這裡,顧不了那裡,然後呢,渾渾噩噩地便來到了學期末。



每天兩個人都互相抱怨睡眠時間不夠,但到了學校又得打起精神,一如夏天在頂樓燠熱廚房工作的蛋糕小達人,似乎每下一分鐘都像是個未知的挑戰。



「生意不好也不錯,」我們有時是這樣想的:「至少願意來買麵包的人,都是真心喜歡,並願意耐心等候的好客人。」尤其在各種添加物、有毒物質充斥的食品市場,我們家產量少少的麵包,更值得每個有眼光的客人好好珍惜。











無敵巨大的酒香葡萄乾吐司,還有一些姊妹作,像是鮮奶吐司、南瓜吐司,可惜蛋糕小達人一個人太忙,無暇留下照片。這樣的一長條,用了冷藏中種、湯種、小麥種(老麵)三種工法,作工繁複;加入吐司的葡萄乾要泡萊姆酒一整夜,南瓜要蒸熟、拌勻,再混入麵糰;至於鮮奶吐司則用鮮奶油、鮮奶取代了水,吃進嘴巴裡的都是營養。這樣一長條吐司,本錢超過 90 元,我的夥計苦著臉問:「我們一條賣 100 ~ 120 元,只賺了 10 ~ 20 元,真的要繼續賣嗎?」唉……夥計這樣問,叫老闆如何回答?















鮮奶油地瓜麵包是做給安親班小朋友吃的,同樣作工繁複,不過營養十足。地瓜泥除了當作餡料,也有部分揉進麵糰裡,小朋友想挑都挑不了,但願這些營養全都乖乖給吃了進去。至於下面的亞麻仁籽麵包,則是把亞麻仁籽加到最大量,英文老師抱怨說,太多亞麻仁籽了,雖然香氣十足,但吃的時候它們滿地彈跳,掃都掃不完。可惜很少人真正知道亞麻仁籽的好處,所以也沒有什麼人訂購。











奶油蛋糕則是杯狀的磅蛋糕,不管香氣或營養都很足夠,可惜油了一點,比較適合在冬天,天大寒時配著熱茶吃。這也是給安親班小朋友的點心,印象中好像是很長一段時間之前做的,照片拍了累積在記憶卡裡,我都忙忘了。



廚房慘澹經營至今,已經半年過去,生意雖不好,二十萬的借款倒是還到剩下兩萬元,也算可喜可賀。接下來這個夏天,對於在還沒有錢裝冷氣,得冒著頂樓酷熱天候工作的夥計來說,會有幾個月的苦日子要過。不過我們還是要開心地過每一天,上帝給了他一雙巧手會做麵包,這是何等的恩賜,至於能賺多少銀兩,就不是我們能強求的了。
























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

一個牛角麵包





當老師多年,除了平日要求學生在課業與品行上有好表現,我從不曾要求我的學生長大後要「給」我些什麼。對我來說,「有所求」的感情要戒慎恐懼,像愛情;「無所求」的感情不須處處小心,卻往往更加銘心刻骨,像親情。



至於我與學生,帶他們的時候我「有所求」:求他們各方面表現像樣,求他們任何細節不能疏忽;然而畢業了、長大了、脫離老師手心後,他們一個個就會像風箏,即使想求也求不來,漸漸地,成了此生最掛心的「無所求」。



今天,一個十多年前在台北帶畢業的孩子來看我,還帶了三峽最有名的「牛角麵包」來;偏偏我這兩天出差,到日月潭研習去了,沒能和當年的「小朋友」見上一面。同事下班時幫我把牛角麵包送過來,裡面一張紙條寫著:







「老師您好:我是您在三峽國小時帶過的學生葉澤萌,那時我們雙胞胎兄弟承蒙照顧,來此拜訪。」算算時間,這兩兄弟已經大學畢業,多年不見,應該是我認不得的大人模樣了吧!這是一對討人喜歡的雙胞胎兄弟,澤萌和澤華,媽媽暱稱他們 A寶、B寶,功課好、懂禮貌,但兩人個性不同:一個機伶,常有慧黠之語;另一個純厚,偶有令人莞爾之舉。







紙條上留了手機,我打了封簡訊:



「澤萌、澤華:我是吳老師,真不巧這兩天我出差了,沒能見到你們!多年不見,很想念!這幾年一切都好嗎?要好好加油喔!請代老師問候爸爸、媽媽。」



稍晚時,收到回傳的簡訊:



「親愛的老師:很可惜今天沒能見到您,媽媽也要我代她向您表達問候!這幾年一切都好,以後有機會再登門拜訪,也請您多保重身體,最要緊的是天天開心!」







以前我總覺得,自己平日對學生的話語,若有那麼一、兩句,在必要時起了一點兒作用,儘管那是十年後、二十年後,我也會因此感到高興、感到欣慰。所以我平日只是盡力講我該講的、做我該做的,完全不指望這些話、這些我對孩子們的用心能夠立竿見影。時至今日,我似乎就看得更開了,現在的孩子,小小年紀就有許多自己的見解,他哪裡聽得你這老人言呢?



話說回來,反觀自己平常凶巴巴、嚴格得很,別說希望學生畢業後能記得我,我常在想,只要他們日後想起我,覺得當年對我的討厭能減低一點點,我就覺得很欣慰了。但儘管時代怎麼改變、孩子們變得多麼早熟、父母變得多麼溺寵,我有我的堅持,有我不能退讓的原則;畢竟這樣板起臉孔、嚴格以對,背後是對他們更深、更遠的期許。







其實,早在今天中午吃飯時間,蛋糕小達人就來電「密告」了;因為要幫我帶牛角麵包的同事知道我在外研習,於是先打電話回家給蛋糕小達人,告訴他下午四點半會送學生要給老師的「等路」過來。蛋糕小達人來電時,正值研習下課午休,我一個人踱步走到湖邊,享受午後的悠閒時光。



當時我嘴裡啃著飯糰,手裡拿著電話,聽著蛋糕小達人鉅細靡遺報告著今日廚房的工作進度,以及早上學校這段牛角麵包的來訪不遇;眼前,是細雨紛飛、微帶涼意的明潭風景,腦子裡,想到的盡是從前帶他們的時光;報告完畢,回過神來,一時眼眶濕潤。







我在電話裡告訴蛋糕小達人,這兩天不在學校,已經很辛苦同事幫我照看班級了,實在不好意思麻煩人家幫我送牛角麵包過來;所以我請他記得,到時只拿一個牛角麵包,其他的請讓同事帶走,讓同事也能品嘗一下這個近年來才新興的三峽名產。



在湖邊站了一下,上課時間將近,我揹起包包,往研習會場走回去。一路上,地上半濕半乾,石間的青苔在樹隙間的光影下,顯得綠意崢嶸;而美麗的明潭水畔,微風夾帶著雨絲,五月到底了,仍覺涼意沁人。我覺得很高興,原來像我這麼凶的老師,多年之後,還可以得到一個好吃的牛角麵包。
















2011年5月8日 星期日

同理心





一個社會如何對待外勞,顯示這個社會與人心的平均水準:一個學校如何對待代課老師以及其他約聘雇人員,亦顯示這個學校行政單位能否設身處地為人著想的一般水平。



我的國家,很不幸,水準低落;我的學校,很遺憾,離及格還很遠。



和我一樣當老師,目前住在大馬的朋友「螃蟹」,去年在她的部落格寫了一篇文章叫做:《過不去》,她是這樣說的:



「當在職場上面對問題了,疲憊了,不管是工作本身,甚至是人事問題,想辭職不幹了,想到別的地方闖一闖,朋友老是會告訴我:到哪裡都是一樣的!



是嗎?自畢業以來一做就十年。十年,外面的工作環境有什麼變化,變化多少,我不懂。但是即使知道都一樣,難道就必須待在原地一輩子嗎?難道待在哪裡都沒有一個解決同樣問題的方法嗎?還是去到哪裡就會有一堆不想面對問題,讓問題一直一直存在的人?



我用十年的時間來了解小孩,他們的學習,他們的想法,他們面對問題時的解決方式,他們與外界的交流互動等等,我沒有後悔我投入這項領域,並以它當終生職業。



但是我很後悔我要花更多時間在處理人事之間的問題。



為什麼有人的地方就一定會有同樣的問題?為什麼人沒有像小孩一樣簡單的想法?為什麼要有這麼多的憎恨、埋怨、懷疑、排斥、杯葛……這些負面的情緒來面對別人?為什麼不能站在別人的立場先想一想?」(原文參見:http://bigcrab.pixnet.net/blog/post/25586279)







我的朋友螃蟹說:「我沒有後悔我投入這項領域,並以它當終生職業。但是我很後悔我要花更多時間在處理人事之間的問題。」老實說我沒有花太多心思處理人事之間的問題,因為我非但沒有時間這樣做,也不屑自己這樣做;但不幸地,它們的確直接間接、嚴重影響了我教學的心情。



一個沒有同理心的領導者,某些毫無專業、隨便度日的師長,讓我覺得眼前的日子過得不快且充滿沮喪。對於這個我深愛的學校,我是越來越陌生、越來越陌生了,許多事,在「過不去」中被迫囫圇地吞了「過去」,說來真令人感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