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到大雅送貨,晚餐後在街上溜達,途經一家麵包店,我家夥計突然說:「你可以進去買他們的紅豆麵包給我吃嗎?」這是一家在地知名麵包店,我們的廚房成立前,夥計曾在這兒待過兩天。
兩天?對,短短兩天;兩天就離開,因為領頭的師傅擺明欺生。夥計年紀不小了,當學徒仍得從打雜做起,洗不完的烘焙用具、吃不飽的午餐、早出晚歸上不完的班,他覺得自己看不到未來。於是,我們有了自己的廚房;然後,跌跌撞撞到了今天。他臉薄,此刻不敢自己進去買,怕被認出來。我進去挑了幾種,包含該店今年獲全國冠軍的紅豆麵包,這個我們自己也做的。
「好吃嗎?」他問。「你說呢?」我反問,他低頭沒回,我說:「還好吧,就普通水準,皮過硬、內餡過甜。」「嗯,那我就覺得比較有信心了。」他說完,我別過頭,看著街頭呼嘯而過的車子,一時感到眼熱鼻酸。
對一個極度害羞、缺乏自信,甚至有點兒社交恐懼的人,跨越內心藩籬自然需要比別人更多的勇氣,需要旁邊的人一而再、再而三的鼓勵,或者更多點兒──是全然耐心的等待。我常在想,他當時要就這樣忍氣吞聲地待在那兒,直到現在,會是什麼樣的光景呢?一年多來,我們營業情形普普通通──反正我們也實在不會做生意──距離成本回收總還有一段距離;還好,用的是老闆手頭的閒錢,沒店面、不需付利息,自然更沒開了店就得眼睜睜燒錢的壓力。我問他:「自己有個廚房,會後悔嗎?」
「會後悔嗎?」夥計支支吾吾沒回什麼,但我似乎更像在問自己。當初除了這家冠軍麵包店,他還待過西餐廳以及另外兩家麵包店,也曾有好朋友介紹到牧場擔任掌廚的工作,不過到最後都是無疾而終。我因此而生氣,告誡他:「這一點兒苦都吃不下來,做得了什麼好麵包?」但說真的,早出晚歸、每天被使喚的日子的確難過;最後,我也只能心一軟:好吧,自己砸錢買機具吧,反正再怎麼樣,就是做麵包給自己吃嘛,沒有人說一定得走大家都認為該走的路。可是,若問我自己,我是不後悔的;不是老王賣瓜:我家夥計的麵包雖沒得過冠軍,卻比冠軍麵包還好吃!
麵包好吃,因為用盡氣力認真做;好吃的麵包,因為不會偷、不會減,不會為了賺錢草草應付了事,而是把每個朋友要吃的麵包都當作自己的早餐麵包一樣用心準備。所以你可以知道,這一年多來,我們的倆的早餐吃了多少他不滿意、不想賣的「瑕疵品」、「次級品」?親近我的同事朋友,幫忙吃了多少他認為烤壞了、不能上檯面的「惜福餅乾」(之所以是「餅乾」,是因為烤壞的麵包、蛋糕難吃,於是花長時間,低溫烘烤成餅乾)?……你一定想問:「還有剩的嗎?我也要!」別擔心,請跟老闆保持密切連絡、閒時套點兒交情,保證多得你吃到不敢再要。
所以,當上週六晚間,他興沖沖趁送貨之便,要我到新光三越的 Paul 吃它的天價法國麵包時,我就知道吃完會是什麼樣的感覺了。夥計特別要我在這篇文章中,必須把 Paul 的 DM 上,關於「好麵包」的條件先敘說一番。Paul 的宣傳文案上引用著名法國麵包師 Lionel Poilane 的話,認為好麵包應該是:「一、若用手一按整片掉落,就不及格;二、麵包皮不能太薄,有點厚度才是好貨;三、好麵包應該帶點微酸;四、好麵包拿在手上有重量,太輕的也不及格。」所以當天我們挑了他們的招牌:「彈力麥香圓麵包」來試,另外也試了「水果火柴小棍子」以及甜點可麗露。(抱歉,其餘甜點實在太貴,小弟吃不起 ^^)
「好吃嗎?」你或許有興趣知道我的答案,畢竟我這個每天都吃「瑕疵品」的苦命老闆,應當經驗豐富。「難吃極了!」我真的不騙你,又貴、又難吃,應該說:「不只是難吃,是很難吃!」但是,或許你更想聽聽我家夥計的說法,畢竟他才是麵包師傅,我只是個外行的出資小金主,夥計說:「他們的好麵包要素,我們家的麵包只符合了一項。」「啊……?」我說:「你沒自信歸沒自信,也不用這樣低聲下四自貶身價啊!」他說:「我們除了老麵的『微酸』口味,其他的,都跟不上人家!」「那你摸良心說,他的麵包真的好吃?」從對話裡,你大概也看出老闆開始不太高興了,接著,我曉以大義、語重心長的說:「這比我們早上那些瑕疵品都糟吧!」而他,只怯怯回說:「是普通啦,但有重量、皮也厚,質感很讚。」
或許我該折衷,替這家法國「平價麵包店」(來台後變成「天價麵包店」)說句客觀點兒的話:我承認,大部分台灣人會喜歡的麵包,質地偏鬆軟;我也知道加了全麥粉、裸麥粉,甚至就算白麵包,本來歐洲人就喜歡紮實的口感,而因為天氣、口感與習慣的關係,麵包總是特別有嚼勁、沉甸甸地有重量。所以,若依照這樣的標準,他們號稱新鮮空運來台的麵糰,其實是移植了道地法國人習慣的口感,好壞全憑吃者主觀認定──你要說它質地紮實道地、有嚼勁,我並不反對。不過,一個成品五、六百公克的 LOAF(大圓麵包),要價是我家麵包的三倍,說真的敝老闆資質駑鈍,還真的感受不到它的真價值。
夥計細心保留了它的包裝袋、產品說明,為它們拍照,並仔細研究它推出的種類、賣相,以及照片上並不清晰可見的麵包質地。我分明知道這是自信心不足作祟,但我尊重他的判斷;也或許,我們將來的麵包,夥計仍會往「好麵包」的條件,做出若干修正。不過,依老闆愚見:麵包是一種主食,當我們知道自己的生命與這樣的主食做了連結,吃進嘴裡的應該是踏實與平凡的感動,要遠多於風潮與名氣的堆疊才是。
老闆或許有老王賣瓜的嫌疑,也不免要有保護夥計的使命;因此,在這篇「食記」的最後,我還是要自信滿滿的告訴我的客人們:你們沒有買錯麵包,比起百貨公司裡這家貴死人不償命的法國麵包店,恩尼斯特光榮勝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