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6日 星期一

恩尼斯特勝出!





前陣子到大雅送貨,晚餐後在街上溜達,途經一家麵包店,我家夥計突然說:「你可以進去買他們的紅豆麵包給我吃嗎?」這是一家在地知名麵包店,我們的廚房成立前,夥計曾在這兒待過兩天。



兩天?對,短短兩天;兩天就離開,因為領頭的師傅擺明欺生。夥計年紀不小了,當學徒仍得從打雜做起,洗不完的烘焙用具、吃不飽的午餐、早出晚歸上不完的班,他覺得自己看不到未來。於是,我們有了自己的廚房;然後,跌跌撞撞到了今天。他臉薄,此刻不敢自己進去買,怕被認出來。我進去挑了幾種,包含該店今年獲全國冠軍的紅豆麵包,這個我們自己也做的。



「好吃嗎?」他問。「你說呢?」我反問,他低頭沒回,我說:「還好吧,就普通水準,皮過硬、內餡過甜。」「嗯,那我就覺得比較有信心了。」他說完,我別過頭,看著街頭呼嘯而過的車子,一時感到眼熱鼻酸。







對一個極度害羞、缺乏自信,甚至有點兒社交恐懼的人,跨越內心藩籬自然需要比別人更多的勇氣,需要旁邊的人一而再、再而三的鼓勵,或者更多點兒──是全然耐心的等待。我常在想,他當時要就這樣忍氣吞聲地待在那兒,直到現在,會是什麼樣的光景呢?一年多來,我們營業情形普普通通──反正我們也實在不會做生意──距離成本回收總還有一段距離;還好,用的是老闆手頭的閒錢,沒店面、不需付利息,自然更沒開了店就得眼睜睜燒錢的壓力。我問他:「自己有個廚房,會後悔嗎?」



「會後悔嗎?」夥計支支吾吾沒回什麼,但我似乎更像在問自己。當初除了這家冠軍麵包店,他還待過西餐廳以及另外兩家麵包店,也曾有好朋友介紹到牧場擔任掌廚的工作,不過到最後都是無疾而終。我因此而生氣,告誡他:「這一點兒苦都吃不下來,做得了什麼好麵包?」但說真的,早出晚歸、每天被使喚的日子的確難過;最後,我也只能心一軟:好吧,自己砸錢買機具吧,反正再怎麼樣,就是做麵包給自己吃嘛,沒有人說一定得走大家都認為該走的路。可是,若問我自己,我是不後悔的;不是老王賣瓜:我家夥計的麵包雖沒得過冠軍,卻比冠軍麵包還好吃!







麵包好吃,因為用盡氣力認真做;好吃的麵包,因為不會偷、不會減,不會為了賺錢草草應付了事,而是把每個朋友要吃的麵包都當作自己的早餐麵包一樣用心準備。所以你可以知道,這一年多來,我們的倆的早餐吃了多少他不滿意、不想賣的「瑕疵品」、「次級品」?親近我的同事朋友,幫忙吃了多少他認為烤壞了、不能上檯面的「惜福餅乾」(之所以是「餅乾」,是因為烤壞的麵包、蛋糕難吃,於是花長時間,低溫烘烤成餅乾)?……你一定想問:「還有剩的嗎?我也要!」別擔心,請跟老闆保持密切連絡、閒時套點兒交情,保證多得你吃到不敢再要。







所以,當上週六晚間,他興沖沖趁送貨之便,要我到新光三越的 Paul 吃它的天價法國麵包時,我就知道吃完會是什麼樣的感覺了。夥計特別要我在這篇文章中,必須把 Paul 的 DM 上,關於「好麵包」的條件先敘說一番。Paul 的宣傳文案上引用著名法國麵包師 Lionel Poilane 的話,認為好麵包應該是:「一、若用手一按整片掉落,就不及格;二、麵包皮不能太薄,有點厚度才是好貨;三、好麵包應該帶點微酸;四、好麵包拿在手上有重量,太輕的也不及格。」所以當天我們挑了他們的招牌:「彈力麥香圓麵包」來試,另外也試了「水果火柴小棍子」以及甜點可麗露。(抱歉,其餘甜點實在太貴,小弟吃不起 ^^)







「好吃嗎?」你或許有興趣知道我的答案,畢竟我這個每天都吃「瑕疵品」的苦命老闆,應當經驗豐富。「難吃極了!」我真的不騙你,又貴、又難吃,應該說:「不只是難吃,是很難吃!」但是,或許你更想聽聽我家夥計的說法,畢竟他才是麵包師傅,我只是個外行的出資小金主,夥計說:「他們的好麵包要素,我們家的麵包只符合了一項。」「啊……?」我說:「你沒自信歸沒自信,也不用這樣低聲下四自貶身價啊!」他說:「我們除了老麵的『微酸』口味,其他的,都跟不上人家!」「那你摸良心說,他的麵包真的好吃?」從對話裡,你大概也看出老闆開始不太高興了,接著,我曉以大義、語重心長的說:「這比我們早上那些瑕疵品都糟吧!」而他,只怯怯回說:「是普通啦,但有重量、皮也厚,質感很讚。」



或許我該折衷,替這家法國「平價麵包店」(來台後變成「天價麵包店」)說句客觀點兒的話:我承認,大部分台灣人會喜歡的麵包,質地偏鬆軟;我也知道加了全麥粉、裸麥粉,甚至就算白麵包,本來歐洲人就喜歡紮實的口感,而因為天氣、口感與習慣的關係,麵包總是特別有嚼勁、沉甸甸地有重量。所以,若依照這樣的標準,他們號稱新鮮空運來台的麵糰,其實是移植了道地法國人習慣的口感,好壞全憑吃者主觀認定──你要說它質地紮實道地、有嚼勁,我並不反對。不過,一個成品五、六百公克的 LOAF(大圓麵包),要價是我家麵包的三倍,說真的敝老闆資質駑鈍,還真的感受不到它的真價值。







夥計細心保留了它的包裝袋、產品說明,為它們拍照,並仔細研究它推出的種類、賣相,以及照片上並不清晰可見的麵包質地。我分明知道這是自信心不足作祟,但我尊重他的判斷;也或許,我們將來的麵包,夥計仍會往「好麵包」的條件,做出若干修正。不過,依老闆愚見:麵包是一種主食,當我們知道自己的生命與這樣的主食做了連結,吃進嘴裡的應該是踏實與平凡的感動,要遠多於風潮與名氣的堆疊才是。



老闆或許有老王賣瓜的嫌疑,也不免要有保護夥計的使命;因此,在這篇「食記」的最後,我還是要自信滿滿的告訴我的客人們:你們沒有買錯麵包,比起百貨公司裡這家貴死人不償命的法國麵包店,恩尼斯特光榮勝出!












2012年4月2日 星期一

威風凜凜





我喜歡「威風凜凜」這個字眼。簡單的想,它可能有兩種意涵:外顯的,當旁人以崇敬的眼光注視著你,使你感到威風凜凜;或者,自發地,因為成就了某些事,自個兒打心底兒覺得威風凜凜。



英國作曲家艾爾加爵士(Sir Edward William Elgar,1857~1934)在1901年創作了五首《威風凜凜進行曲》(Pomp and Circumstance Marches),此後聲勢如日中天。09年夏天,當我的「單車環德」接近尾聲、結束兩千公里長征要回到起點法蘭克福時,部落格的背景音樂便放了這五首組曲裡的第一首,當時還獲得許多朋友的迴響。



我相信人的一生之中,應該至少要有幾次「威風凜凜」的時刻;不見得要別人鼓掌喝采,但得要自己打從心裡為自己的威風時刻高歌一曲。







十幾年前,我代表南投縣參加全國語文競賽,得到教師組作文的首獎,當唱名上台領獎之際,我有一種「威風凜凜」的感覺。不過,這種感覺消失得很快,獎座領回家不久,蒙上一層厚厚的灰塵後,我便不常再憶起。當然,這可能跟我從小到大都在作文比賽的圈子裡打轉兒有關。記得我還在三峽國小服務時,有一回作文比賽,贏得莫名其妙:話說比賽當天我不巧感冒發燒了,但請了公假去比賽,我不好意思稱病在家,於是就頭昏腦脹、硬著頭皮去比了。



比賽的題目好像跟「九年一貫」相關,當時九年一貫正在試辦,作文比賽也搭上熱潮。比賽場地在四樓還是五樓吧,寫到一半,我突然覺得有地震發生,連忙扶住桌子,但放眼一看四周的人,怎麼都不為所動,泰山將崩而面不改色呢?無論如何,我一如以往地順利完成比賽,回家睡午覺去了,連午餐也沒吃。午睡一覺到天明,第二天到學校,主任告訴我,作文比賽得到三鶯區的第一名,還要繼續比下去,爭取台北縣的全國代表權。後來向同事求證才知道,比賽那天哪有甚麼地震,是我發燒暈眩過頭了。



這不是一篇「炫耀文」,說這一段,並不是要證明我有多厲害,連發燒都還能得第一名;而是,在寫作這一塊,某些事對我其實像是本能。比如我是一個寫作不需打大綱,只要順手寫就,接下來大半篇文章的大綱與文句便隨時能在腦子裡奇妙地排列組合的人──別人可能為了一個句子或用語仔細思量審酌,我卻可以不太費力的組出一大串對仗工整、用詞精準的「句群」,有時這些句子尾巴還可以順便押個韻,讓評審誤以為這些句子經過千雕萬琢,但重點是,它們不失其真。







所以,比賽拿獎,拿個大獎,我覺得並不意外;我覺得只要審對題了、當時頭腦狀況也ok,這對我來說不是一件難事。既非太難的事,前文所述「威風凜凜」之感,便不那麼獨特而強烈。當然我必須承認自己並非寫作天才,為了比賽,我其實下過苦功練硬筆字、讀報紙社論,甚至連挑筆都大有學問。我想要表達的是,寫篇評審愛的八股文、得個獎,虛榮其實大於威風。



但是去德國騎車,辛苦地、威風地,騎了 2200 公里,終於平安抵達終點的意義,對我不同。07年我開始騎車減肥,第一回騎了六公里緩坡,我氣喘如牛,汗與淚如同雨下。流汗,因為胖;流淚,因為太胖還得用如此手段折磨自己,心裡感到窩囊。但我告訴自己,因為自己不是運動的料,所以能征服騎車這件事,才算真本事。誰能想到就在短短兩年之後,我可以騎著公路車上武嶺、塔塔加,揹著重重行囊,騎著車把德國繞上大半圈?所以,結束旅程抵達法蘭克福那一刻,我深覺威風凜凜;而且,那種威風是每當日後想起,會不自覺地感到自己真是天下無敵。







但只有一件事,不管在甚麼時刻,至今讓我無法感到「威風凜凜」。



甚麼事能這樣地令鄉村小騎士感到挫折?……說來你可能不信,這件事是「教書」,也就是我目前的工作。工作超過十五年了,我是個勤奮且投入工作的老師。每天我比別人早到校,比大家晚下班,但每天卻都還有讓我忙不完、煩不完、做不完的事。



你或許會認為我要求太高。某部分我承認,但更多的是我覺得,那只是本份,只是天職,只是這個工作賦予我的使命使然。孩子的行為、功課無法教好,我當然只有花更多時間、更努力的投入──教書不是寫作,我既不是個天才老師,除了努力付出別無他法;更糟的是,教書更不是騎車,往往努力了還不見得有效。



或許你會認為我不應該急,放慢腳步、給自己與學生多一點彈性,或許效果更彰。對,或許。儘管某些來自同事好友、違背我個性的良善建議,老實說我也會試著聽、試著調整;但說真的,我的責任感讓我始終輕鬆不起來,無法對一切與理想背道而馳的現象視為理所當然。







所以,問題出在理想過高?好像也不盡然。每周六跟我一起去騎車的一個孩子告訴我:「老師,我不愛讀書。」「廢話,」我心想:「我怎麼不知道你不愛讀書?不然你以為我週六清晨不好好睡覺補眠,陪你騎車運動為了甚麼?」但我語氣一轉,對他說:「其實,老師一點兒都沒有要你一定要『喜歡』讀書啊,現在這些我們做得很辛苦、補得很辛苦的功課,都只是很『基本』的東西──你得要學會更多國字、更多數學,長大了,人家才不會笑你,懂嗎?」



他抓抓頭,露出兔寶寶的可愛牙齒笑一笑。他懂嗎?我不知道,但我確實知道,我無論如何威風不起來。在教育的第一線,「威風凜凜」的感覺離我好遠好遠,好遠好遠。我媽常跟我說她參加慈濟做資源回收,回收場有多麼髒,她每次做得有多麼累,但回家後心裡卻有多麼踏實;當我結束一天的工作,也覺得自己像是撿了一天的回收資源,一個個把它們清洗乾淨、放整齊,讓它們能好好地再被利用。無疑的,我也感到踏實,如同我媽媽做資源回收的感覺;但我的喜悅度不夠、幽默感不足,我無法微笑地送孩子離開,卻相反地皺著眉叮囑他哪些要記得、哪些不要忘。







最近又忙又累,有兩次在課堂黑板前暈眩,用手扶住粉筆槽,勉強將未說完的話迅速而合宜地了結。我想,若我的生命終止在眼前這一刻,不管因何而終止,那麼,我會最懷念生命裡哪一段時光呢?仔細想,短暫的一生,卻還真不乏可懷念的片段,若只能選一段,我可能會想回到09年夏天,遠赴德國騎車前,每天和我的同事王老師討論計畫、學習修車、拆裝車的時光。當時將出發的期待、憧憬,加上對未知路途的忐忑、恐懼,讓我覺得生命真是飽滿。我想,生命該當這樣飽滿,像吸滿水的海綿,像清晨嫩綠葉片上的晶瑩水珠。



你知道嗎?那樣的飽滿豐盈之感,是成就一段威風凜凜之前該有的生命樣貌。反過來說,如果我的辛勞,能換得任何孩子日後人生裡的威風凜凜──儘管日後我不一定能知道──我想,我是很願意的。但,當我說我願意,這些一天天成長的孩子心裡果真願意嗎?他們能感知老師正一步步為他日後飽滿豐盈的人生、為他日後人生裡一時半刻的威風凜凜鋪路嗎?我困惑了。